遵义有人在米粉中添加化学防腐剂明矾,三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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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1 18: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利剑出击,联合多部门打掉一非法添加明矾米粉生产厂家。
2018年12月7日晚9时许,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联合老城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大队等部门对前期侦查的汇川区董公寺镇五星村芳伦食品有限公司和交通村金银寺组新兴米粉加工房进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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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桂平一线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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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查获的含有化学添加剂的米粉
经检查发现,新兴米粉加工房存在在米粉中添加有化学防腐剂物质明矾,随后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将该米粉房法人刘某美及刘某付、刘某涛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经连夜突审,三人如实交代了从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期间在生产米粉过程中有添加化学防腐物质明矾的犯罪事实。
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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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
十二水合硫酸铝钾,有毒,又称:明矾、白矾、钾矾、钾铝矾、钾明矾,国家已经禁止其使用于食品添加剂。
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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