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关于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有效降低因人群聚集带来的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治滥办酒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控操办酒席范围
(一)允许操办酒席类型
1.婚嫁酒:男女双方均为初婚或者一方是初婚的,本人或父母可操办婚嫁酒;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婚嫁酒在本区内只能一地操办一次。
2.丧事酒:逝者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赡养的鳏寡孤独老人。
3.允许操办的酒席一律简办,严禁大操大办。
(二)禁止操办酒席类型
除上述允许操办的两类酒席外,生日、乔迁新居、工作调动、满月、升学、参军、经商开业等操办酒席收受礼金的,一律视为滥办酒席。
二、酒席申报程序
(一)普通群众操办婚事,当事人应提前10天持结婚证向所在地村(社)申报;操办丧事应在亲人去世后2日内向所在地村(社)申报。
(二)干部职工操办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婚丧嫁娶事宜,纳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操办婚事在办理前10日内,丧事在亲人去世后2日内报告。一般干部职工向所在单位报告,乡科级干部(含公务员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人员)向区纪委监委报告,隐瞒不报或不据实报告的一律视为滥办酒席进行查处。
三、滥办酒席处置办法
(一)全区各党政机关、区属及中央、省、市驻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组织关系在播的中共党员,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普通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村(居)根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三)区内所有农家乐、餐馆、酒店、饭店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席,签订《不承接滥办酒席承诺书》。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举报滥办酒席行为。
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0851—27222120
区委组织部:0851—23213501
区民政局:0851—27222375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1—27222281
区市场监管局:0851—27222227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51—27376762
播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