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汇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简某、阳某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汇川区公安分局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发现一个以简某为首,带有恶势力特征的违法犯罪团伙。该团伙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多次在贵阳、遵义等地,打架斗殴,威胁他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10月8日,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对该犯罪团伙成员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向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24日,汇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公开宣判,简某等11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汇川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周朝晖:通过对简某、阳某(等)11名被告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四(项)罪名的公开审理、宣判,向社会公众揭示涉恶犯罪的危害性,教育、引导、警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今年1月份以来,汇川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宣传教育、犯罪线索摸排、重点督查整顿、重点领域加强整治等工作,多方面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截至目前
汇川区全区共摸排上报黑恶势力线索111条,共破获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十类犯罪案件81件,刑事拘留407人,逮捕173人,起诉347人,提起公诉178人,生效判决1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