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一名年轻女子,面对前来处理纠纷的民警,认为自己没有参加纠纷,于是借着酒劲对民警使用侮辱性语言。该女子因此被处以 5 日行政拘留。
12月16日凌晨,遵义市播州公安分局象山派出所接到报警:播州区城区某酒吧有人闹事。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在传唤双方当事人回派出所时,30多岁的女子张某,认为自己并没有参与打架、不关自己的事,借着酒性发泄不满情绪,不肯配合警方调查,并对处警民警吼道 " 你穿个警服,有什么 XX 不得了 ",侮辱处警人员。
经调查,张某因侮辱他人被警方处以5日行政拘留,该案相关情况警方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