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11时许,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乐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乐山镇后箐村高台组乐民河段,有个人从河边跳入河水又游上了岸边后不见踪影,但留下了衣物,疑似该男子有轻生行为,请求出警帮助。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乐山派出所所长夏天运立即带领辅警赶赴现场。报警人员和另一名群众称,在远处看见王某跳水后游上了岸,但赶到现场后未发现其人,只看见一件白色衣服挂在树上,衣服包内有此人的身份证、手机和现金,同时发现在衣物旁边有一瓶农药“敌不虫”。
现场的各种迹象表明,该名男子轻生可能性很高,虽然已游上岸,但很有可能是轻生未遂,也许会选择别的轻生方式。对此,所长夏天运立即发动当地村民帮助寻找未果,加上河道两旁都是树林,使寻找工作难度增加,遂请求分局刑侦大队帮助。
在当地村民以及分局刑侦大队警犬中队、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红花岗区刑侦大队警犬中队的帮助下,于当日下午17时20分左右发现了王某,此时王某已陷入昏迷,民警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由警车开道将王某送往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